页面ID:1804更新日期:2021年9月3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想成为父母的人,请咨询包括父母在内的支援机构或最近的儿童咨询所。
请允许我详细说明一下养父母制度。
希望登记养父母的人,在申请养父母之前请接受研修。
基础研修(讲课1日、实习1日)
认定前研修(授课2日、实习2日)
此外,满足一定条件时(有儿童福利院等职员的经验等),可以免除进修的听讲。
登记前的研修听讲结束后,在家属同意的基础上,请向儿童咨询所提交父母登记申请书其他相关资料。
儿童咨询所的职员会和申请者去面试或自己家拜访,确认家人的情况。
主要确认内容如下:
根据父母登记申请书和儿童咨询所进行的确认事项等,在县社会福利审议会上是否可以登记养父母。
审议的结果是,如果承认了养父母登记的话,在交付养父母认定证后,会登记在养父母名册上。
注册有效期为5年。更新时,请接受更新研修。
另外,在接受更新研修时,如果养育现在委托的儿童等情况下,可以免除更新研修的一部分。
根据情况向父母说明不能和父母生活的孩子的状况,介绍孩子。
接受了介绍的父母会反复和孩子见面、外出、外宿,推进和孩子的关系的建立。
如果判断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没有问题的话,会从儿童咨询所正式委托孩子。(委托时间和委托期间各不相同。另外,委托不是父母登记顺序。)
委托后,包括父母在内支援机关的职员、儿童咨询所的职员、父母支援专门咨询员等会支援养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