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9702更新日期:2023年7月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1)“关于实施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2015年5月21日雇用儿童发0521第8号厚生劳动省雇用均等·儿童家庭局长通知。以下是“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实施纲要”。)根据附件1
①放学后从事儿童健全育成事业的放学后儿童支援员及支援儿童的职员
②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运营主体的负责人
③与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活动相关的志愿者等
(2)根据《学校、家庭、地区合作推进事业费补助金实施要领(以学校为核心的地区力强化计划)》(2015年3月31日文部科学省终身学习政策局长、初等中等教育局长裁定),在放学后和周末等地方活用学校的富余教室等,使所有孩子们的安全、安心的活动场所,定期、持续运营等
(3)从事儿童馆等工作的儿童福利员等
日程:2023年9月6日(星期三)、9月8日(星期五)
会场:山梨县综合教育中心大研修室(信息教育楼1楼)
免费(但是,往返会场的交通费等由自己负担。)
请向工作单位所在的市町村儿童福利主管课申请听讲。
(※此时,如果在讲义中有向讲师征求意见等事项,请连同事前调查票一起提交。)
2023年度放学后儿童支援员等资质提高研修举办要项(PDF:22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