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县政信息统计 > 行财政、行政改革、合并、地方分权 > 行财政改革与评价 > 行政评价、公共设施评价、公共事业评价 > 农政部公共事业评价会议 > 2014年度农政部再评价对象事业
页面ID:65029更新日期:2017年2月1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再评价是指项目开始后经过10年以上,对于继续中的事业等,决定事业的继续或中止等方针。
点击“地方·地区名”,各事业的评价报告就会打开。(PDF文件)
号码 |
事业名 |
事业主体 |
地方・地区名 |
地址 |
开工年度 |
评估委员会意见和评价结果 |
1 |
农田环境整备事业(国补) |
山梨县 |
北杜市 |
H24 |
重新审视计划内容后继续 | |
2 |
骨干农业道路整备事业(国补) |
山梨县 |
甲州市・笛吹市 |
H11 |
工期变更的上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