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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3890更新日期:2019年10月1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纳税证明(峡东地区县民中心)

发行县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书的发行对象

证明书的发行对象税目如下。

  1. 法人事业税
  2. 法人县民税
  3. 个人事业税
  4. 汽车税
  5. 其他
  6. 县税(个人县民税、地方消费税除外)未缴纳的证明
  7. 县税不拖欠的证明

(注1)个人县民税和地方消费税除外。

(注2)不能证明国税和市町村税的纳税证明。

申请方法

请在申请书上填写必要事项并盖章后提交综合窗口。

  1. 申请书的格式从这边开始→综合县税事务所
  2. 关于车检用的汽车税,请使用以下格式。

 

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1.纳税者是法人的情况下,需要盖法人法人代表的实印。(个人不需要盖章)

2.代理人等请求时

  • 该代理人等填写“请求人(受托人)”栏
  • 在“纳税者栏(委托人)”上填写、盖章,或者携带委托书

3.申请时请让我确认一下本人。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综合县税事务所

手续费

证明书的发行,一个税目,一年,一张需要400日元的手续费。但是,车检用的汽车税纳税证明书的发行是免费的。

咨询处

县税

个人县民税、法人县民税、县民税利息额、个人事业税、法人事业税、不动产取得税、高尔夫球场利用税、轻油征收税、汽车税等

国税

市町村税

请向各市町村咨询。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县民生活部峡东地区县民中心 
地址:〒404-8601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电话:0553(20)2700传真号码:0553(20)2705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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