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工作・产业 > 农业・水产业 > 农业振兴 > 农药、肥料信息 > 关于农药的适当使用 > 关于积极列表制度的导入,农药的适当使用

页面ID:6374更新日期:2017年11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积极列表制度的导入,农药的适当使用

食品卫生法被修改,残留农药等积极列表制度从2006年5月29日开始导入。根据该制度,原则上,国内外使用的农药全部设定了农药残留基准或一律基准(0.01ppm),禁止销售超过基准值的食品等。

在像本县那样混合种植了很多作物的地区,由于收获期农药向农作物飞散,有可能超过农药残留基准值,所以需要比以前更加注意。

平时就和周边农业者联系收获时期、农药的散布日,在地区全体采取对策吧。

具体对策

  • 农药的适当使用

关于积极列表制度内容及适当使用对策,请参考县版启发资料。

  • 通用农药的使用

针对县内各地区,针对混合种植等风险较高的农作物、防除药剂,为了促进替代药剂的使用,制作了防除资料。详情请咨询最近的农业合作社或各地区普及中心。

咨询窗口

关于本制度及农药飞散防止对策等的问题和咨询,请咨询以下内容。

  • 关于积极列表制度

福利保健部卫生药务课(电话:055-223-1489)

  • 关于农药的适当使用的咨询(防止农药飞散对策等)

中北地区普及中心(电话:0551-23-3310)

峡东地区普及中心(电话:0553-20-2830)

峡南地区普及中心(电话:055-240-4131)

富士・东部地区普及中心(电话:0554-45-7832)

  • 关于农药使用的整体情况

农政部农业技术课(电话:055-223-1618)

相关信息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农政部农业技术科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616传真号码:055(223)1622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这一页的信息有用吗?

这一页的信息很容易找到吗?

看到这一页的人也在看这一页

县的搭配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