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1891年4月1日 |
借用中巨摩郡龙王村新町444洼田半六方仓库及长屋的一部分,以15人体制新设了“中巨摩郡警察署”。管辖龙王村等18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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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4月 |
改名为“龙王警察署” |
1901年12月15日 |
龙王村龙王分西郡住还的新建 |
1948年 |
根据警察法的实施,改名为“龙王地区警察署” |
1951年3月 |
甲府市太田町22(当时)迁移政府大楼,改名为“甲府地区警察署” |
1954年7月 |
随着新警察法的实施,合并了自治体警察的县警察的成立,改名为“峡中警察署” |
1956年1月 |
包括甲府市南部在管辖区域内,改名为“南甲府警察署(JPG:16KB)” |
1975年7月 |
迁往甲府市中小河原町404之1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