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制度

山梨县产业集成促进补助金(制造业)

山梨县内新设立工厂等时,补助投资经费的一部分的制度!

■对象行业等
 (1)制造业
 (2)物流业
 (3)数据中心
 (4)试验研究所

■对象要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
 (1)县内的土地或租地权(只限于设定期限在20年以上的土地。但是,医疗器械相关产业、氢燃料电池相关产业,知事
认可的内容只限于设定期限在20年以上的。)取得工厂等,开始生产
 (2)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在3亿日元以上
 (3)开工1年内经常雇佣劳动者增加10人以上(数据中心5人以上)

■助成率
 (1)新取得土地建设工厂等时(取得3年以内的作业)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4%
 (2)在本公司所有地建设工厂并开工时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2%
 (3)取得空工厂等作业时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中建筑物2%、机械设备4%
 (4)考试研究所又的情况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2%
  ※投下固定资产额超过200亿日元时
  超过200亿日元的投下固定资产额占2%

  ※符合加法要求的情况下,在上述助成率上加上加法值
 
  (高度尖端领域)       5%
   ※接受国家补助等致力于尖端技术开发的经营者的工厂布局
  (成长领域)
   医疗器械相关产业    6.5%
   氢燃料电池相关产业6.5%
   半导体相关产业     2%
   机器人相关产业     2%
   数据中心      2%
  (高附加值创造事业)
   适用征税特例的批准区域经济牵引事业1%
  (来自县外的增加雇佣人数)
   5人以上         1%
   10人以上       1.5%
  (县外新布局)         2%
   ※作为优质雇佣的产品,在正规雇佣率等方面达到一定水平的县外企业
  (其他)
  氢制造设备和氢利用设备5%(对设备的加算)
  
■助成限额
 <投下固定资产额在200亿日元以下的情况>
 (1)来自县外的新布局(高度尖端领域·成长领域)⇒15亿日元
 (2)来自县外的新布局(上述以外)        ⇒ 7.5亿日元
 (3)县内企业(高度尖端领域・成长领域)      ⇒ 7.5亿日元
 (4)县内企业(上述以外)             ⇒ 3亿日元
  ※投下固定资产额在100亿日元以上         ⇒ 5亿日元

 <投下固定资产超过200亿日元时>       ⇒ 50亿日元

■对象地区
  全县(与县具有相同宗旨的助成制度的市町村区域内)

※详情请看助成金交付纲要。
<咨询处> 山梨县产业劳动部成长产业推进课TEL:055-223-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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