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内新设立工厂等时,补助投资经费的一部分的制度!
■对象行业等
(1)制造业
(2)物流业
(3)数据中心
(4)试验研究所
■对象要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
(1)县内的土地或租地权(只限于设定期限在20年以上的土地。但是,医疗器械相关产业、氢燃料电池相关产业,知事
认可的内容只限于设定期限在20年以上的。)取得工厂等,开始生产
(2)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在3亿日元以上
(3)开工1年内经常雇佣劳动者增加10人以上(数据中心5人以上)
■助成率
(1)新取得土地建设工厂等时(取得3年以内的作业)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4%
(2)在本公司所有地建设工厂并开工时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2%
(3)取得空工厂等作业时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中建筑物2%、机械设备4%
(4)考试研究所又的情况
投下固定资产额(土地取得费除外)的2%
※投下固定资产额超过200亿日元时
超过200亿日元的投下固定资产额占2%
※符合加法要求的情况下,在上述助成率上加上加法值
(高度尖端领域) 5%
※接受国家补助等致力于尖端技术开发的经营者的工厂布局
(成长领域)
医疗器械相关产业 6.5%
氢燃料电池相关产业6.5%
半导体相关产业 2%
机器人相关产业 2%
数据中心 2%
(高附加值创造事业)
适用征税特例的批准区域经济牵引事业1%
(来自县外的增加雇佣人数)
5人以上 1%
10人以上 1.5%
(县外新布局) 2%
※作为优质雇佣的产品,在正规雇佣率等方面达到一定水平的县外企业
(其他)
氢制造设备和氢利用设备5%(对设备的加算)
■助成限额
<投下固定资产额在200亿日元以下的情况>
(1)来自县外的新布局(高度尖端领域·成长领域)⇒15亿日元
(2)来自县外的新布局(上述以外) ⇒ 7.5亿日元
(3)县内企业(高度尖端领域・成长领域) ⇒ 7.5亿日元
(4)县内企业(上述以外) ⇒ 3亿日元
※投下固定资产额在100亿日元以上 ⇒ 5亿日元
<投下固定资产超过200亿日元时> ⇒ 50亿日元
■对象地区
全县(与县具有相同宗旨的助成制度的市町村区域内)
※详情请看助成金交付纲要。
<咨询处> 山梨县产业劳动部成长产业推进课TEL:055-223-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