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布局法申报

基于工厂布局法的申报指南(H24/4/1~到市的窗口)(H29/4/1~町村窗口)

为了使工厂布局在保护环境的同时适当进行,根据工厂布局法,规定了一定规模以上的工厂或事业所(特定工厂)的生产设施和绿地等,规定了面积的基准。另外,要新设或变更特定工厂时,需要根据该法律进行申报。

■对象行业・规模
<行业>制造业(包括物品加工修理业。)、供电业(水力、地热及太阳能发电站除外)、燃气供应业、供热业
<面积>占地面积9000 m2以上或建筑面积(水平投影面积)在3000 m2以上

■工厂用地利用标准
<生产设施面积比例>占地面积的30~65%(根据行业)
<绿地面积比例>占地面积的20%以上
<环境设施面积比例>占地面积的25%以上(包括绿地)
将占地面积15%以上配置在周边地区

■申报种类
<新设> 新设特定工厂或因增设、用途变更等符合特定工厂规模的情况
<变更> 变更特定工厂的申报内容时
    ※轻微变更时,无需申报。详情请与负责人商量。
<姓名等的变更> 申报者的姓名、住址变更时
<继承>通过特定工厂的受让、承租、继承、合并或分割来继承地位的情况
<废止>停业或不在特定工厂的情况

■申报时间
<新设或变更的申报>工程开工前90天(根据情况可缩短到30天左右)
<姓名等的变更、继承的申报>发生该事实时,及时进行申报。

■提交份数1份

■提交处设置场所为市时:各市负责课(H24.4.1)
       设置场所为町村时:各町村的负责课(H29.4.1)
       ※各市町村的企业布局担当窗口不明时,请咨询成长产业推进课(TEL055-223-1472)。
■工厂布局法的条文等从这边开始
http://www.meti.go.jp/policy/local_economy/koujourittiho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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