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5572更新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政治资金规正法第20条之2第2项的规定,在公布要旨后的3年内,可以在选举管理委员会阅览政治资金的收支报告书。另外,希望交付复印件的人请按照以下格式申请。(复印一张需要10日元的手续费。)
2.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等复印件的交付请求书(附纸)(word:51KB)※(附页)请在对象团体多时使用。
另外,国会议员相关政治团体的支出中,1万日元以下的支出也可以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公开。
※申请请邮寄、传真或携带。因为不接受电子邮件的申请,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