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9805更新日期:2022年8月2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促进森林间伐等实施的特别措施法》(2008年法律第32号)(以下称为间伐等特别措施法)是为了在京都议定书第一约定期间实现二氧化碳森林吸收源的目标,为了促进到2012年为止的森林间伐等,采取特别措施为内容,2008年5月16日公布实施的法律。
国家在第一约定期限结束后,为了继续保护和强化我国森林二氧化碳吸收作用,在京都议定书第二约定期间、基于巴黎协定的我国目标期间,分别于2013年和2021年进行了修改和延长,现行法规定了到2030年度为止间伐等的实施和特定母树增殖等相关措施。
农林水产大臣为了确保我国的目标是2030年的2.0%的森林吸收量,提出了从2021年到2030年的10年间,提出了年平均45万公顷的间伐目标面积,另外,为了确保长期的森林吸收量,开始促进特定栽植的实施,并公布了以主伐后确实的再造林为中心的造林实施的“特定间伐等以及促进特定母树增殖的基本方针”。
(林野厅:关于促进森林间伐等实施的特别措施法的HP)
https://www.rinya.maff.go.jp/j/kanbatu/kanbatu/sotihou.html(外部网站)
受此影响,山梨县于2021年5月制定了“促进特定间伐等及特定母树增殖的基本方针”,在2021年至2030年的10年间间伐68000公顷(年平均6800ha)的间伐等森林整备工作。
【现行】关于促进特定间伐等及特定母树增殖的实施的基本方针(2021年5月制定)
关于促进特定间伐等以及特定母树增殖的实施的基本方针(PDF:485KB)(全文)
(参考)关于促进特定间伐等实施的基本方针(2013年12月制定)
关于促进特定间伐等的实施的基本方针(PDF:213KB)(全文)
从2021年度到2030年度的10年间实施的间伐等森林整备的基本方针 |
2013年至2020年的8年间实施的间伐等森林整备措施的基本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