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2371更新日期:2023年11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住在山梨县内,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人
1)关于诽谤中伤受害,利用山梨县或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法律平台)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者
2)“诽谤中伤受害者法律服务费用支援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另表所示收入条件等的人员
3)为了进行审判等,现在支付律师费用的开始金的人或者利用法律平台的代理援助的人
(但是,对于利用法律平台的代理援助的人,不包括延期偿还垫付金的人。)
律师费用的开始金的二分之一以内,上限为11万日元
请在补助金交付申请书(格式第1号)(word:40KB)中附上必要的文件,并携带或邮寄提交。
提交处:〒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厅县民生活部县民生活安全课人权・生活安全担当
详细请看这边的补助金交付纲要(PDF:164KB)和传单(PDF:65KB)。
详细的条件和手续方法等,不明白的地方电话:请咨询055-223-1352。
周一~周五8点30分~17点15分(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