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生活 > 咨询窗口 > 人权 > 诽谤中伤受害者法律服务费用支援事业费补助金

页面ID:102371更新日期:2023年11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诽谤中伤受害者法律服务费用支援事业费补助金

在因网络上的诽谤中伤受害而产生的名誉损害相关的公开请求等手续中,补助受害者负担的律师费用的一部分。

事业概要

对象

住在山梨县内,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人

 1)关于诽谤中伤受害,利用山梨县或日本司法支援中心(法律平台)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者

 2)“诽谤中伤受害者法律服务费用支援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另表所示收入条件等的人员

 3)为了进行审判等,现在支付律师费用的开始金的人或者利用法律平台的代理援助的人

 (但是,对于利用法律平台的代理援助的人,不包括延期偿还垫付金的人。)

i)补助额

律师费用的开始金的二分之一以内,上限为11万日元

u)申请方法

请在补助金交付申请书(格式第1号)(word:40KB)中附上必要的文件,并携带或邮寄提交。

提交处:〒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厅县民生活部县民生活安全课人权・生活安全担当

 

详细请看这边的补助金交付纲要(PDF:164KB)传单(PDF:65KB)

 

详细的条件和手续方法等,不明白的地方电话:请咨询055-223-1352。

周一~周五8点30分~17点15分(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县民生活部县民生活安全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588传真号码:055(223)1516

为了更好的网站,请让我听听大家的意见。

这一页的信息有用吗?

这一页的信息很容易找到吗?

看到这一页的人也在看这一页

县的搭配

pag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