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998更新日期:2022年1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方针是在对城市计划道路进行重新评估时,作为都市计划道路的决定权者的县及各市町村进行适当的修改,关于重新评估的想法和讨论方法等表示一定的方针。
本方针明确了城市规划道路中干线街道的功能,遵循县鳟的基本理念“城市功能集约型城市结构的实现”,沿着周边土地利用进行验证,对汽车交通以外的部分整理并表示一定的方针和想法。
根据2019年4月19日公布的《修改道路构造令的一部分的政令》,新设自行车通行带和自行车车道的设置条件的追加,以及自行车通行空间的整备中伴随本县独自基准的追加,《山梨县县道的构造基准等规定条例》的修改(2020年4月),部分修订了。
修订前(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