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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7年3月13日
地下水约一半县民生活用水依赖于地下水等,是县民生活和地区产业的共同基础。
另一方面,降水量等自然环境的变化,森林·农田的荒废,田·田的宅地化的进行等对地下水的影响令人担忧。
另外,受国内外企业对国际水资源不足的担忧等影响,受国内外企业收购山林的动向影响,本县也提高了作为水源的森林地区土地交易的实际情况的必要性。
基于这样的背景,在把握地下水状况以及水源地区土地交易的实际情况的同时,为了确保地下水的适当采集以及确保水源地区的适当土地利用,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明确了条例的目的、基本理念、县等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设置扬水设备的事前申报和地下水的保养计划等,详情请看“关于地下水资源保护对策”。
关于水源地区的指定和森林的土地买卖等的事前申报等,详细请看「确保水源地区的适当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