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3152更新日期:2023年3月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道路上一定的工作物、物件或设施(以下称为“占用物件”。)继续使用道路时,需要申请道路占用的许可。
○ 标准处理期间
・ 道路施工批准申请(道路法第24条申请)2~3周
・ 道路占用许可申请(道路法第32条申请)2~3周
※ 为了和所属警察署协商,到许可为止需要时间。另外,标准处理期间根据行政手续法第6条。
※ 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文件的修改等需要天数,在标准处理期间的许可变得困难。
★ 在提交申请书之前,请协助事前商量 ★
・ 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对象物件是什么”“是否会对道路构造和交通造成障碍的物件”
通过讨论“全面禁止通行和夜间施工时需要的向附近居民传达的方法”等,
问题点可以事先解决,能顺利取得许可的情况变多了。
・ 请从下面的页面下载。
※ 记载方法中有不明白的地方,请个别咨询。
请附上能知道占用场所的“位置图”、知道占用物件配置的“平面图”、知道占用物件构造的“构造图·横断图”、知道占用场所的“照片”、知道交通限制内容的“保安图”、以及其他需要的文件。
关于道路占用许可的是非,在建设事务所内进行审查。所内裁决后,根据需要向所属警察署进行协商,关于交通限制等将通知相关机关。关于协议内容,在收到所属警察署的回答后交付许可书。伴随交通管制的情况,请在领取许可证后向所属警察署申请道路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