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03509更新日期:2022年3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
・被认为是安危不明的人自报家门,或是相关人员提供安危不明者的信息,缩小搜索范围
・熟人、朋友等众多相关人员寻求安全信息,防止相关人员前往灾区造成的交通堵塞和二次灾害
为了使救援和救助活动顺利进行,制定了“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方针”。
在县防灾基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灾害中,发生因暴雨、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而产生的灾害,设置了县灾害对策本部的情况
姓名、住址、性别、发生灾害时的年龄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公开个人信息。
(1)安危不明者
① 县灾害对策本部长通过公布,判断有助于搜索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
② 居民基本底帐的阅览限制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
(2)死者
① (死者有遗属的情况)遗属同意
② 县灾害对策本部长通过公布,判断有助于搜索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
③ 原则上,没有同时限制居民基本底帐的阅览限制的人的情况
公布方针的详细请确认以下内容。
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方针(PDF:9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