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生活 > 宠物和动物爱护 > 动物爱护 > 关于动物爱护关系的登记、许可、申报等(卫生药务课) > 关于饲养、保管许可等的变更
页面ID:22037更新日期:2026年5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许可申请事项发生变更时,根据变更内容需要事先变更许可的情况和需要事后申报的情况。
无论哪种情况,申报都是取得许可的保健所(甲斐市、中央市、昭和町是动物爱护指导中心。以下相同)。
关于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取得许可的保健所咨询。
*请提交正本及副本两份。
1个申请10,000日元(2027年4月1日以后11,000日元)(现金或无现金结算)
手续的详细,请向管辖住所地的保健所确认。
如果以下事项有变更的话,需要在30天内提交申请。
变更了通过微芯片等实施的个体识别措施的内容的情况下,需要在变更后30天内提交记载了变更内容新旧的文件。
※但是,为了试验研究用或者生物学制剂的制造,或者畜牧业或者展示而饲养、保管的情况下,如果采取以下措施的话,不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