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103更新日期:2021年5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下水道事业在公共用水区域的水质保护的重要作用。为了最有效地执行这个的计划,以此为基础整备下水道。另外,关于各地区的生活排水处理方法,从广域的观点出发,制定关于高效的整备手法的构想,以此为基础推进整备。
流域别下水道整备综合计划(以下称流总计画)是关于根据环境基本法第16条第1项指定水质环境基准类型的水域,根据下水道法第2条之2制定的与该水域有关的下水道整备的综合基本计划。
流总计画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河川、湖沼、海域等公共用水区域的水质环境基准,最有效地实施必要的下水道的整备,作为该流域个别下水道计划的上位计划制定。
流总计画中,计划以下内容:
在本县,富士川、相模川两个流域制定了计划。
流域名 | 调查面积 | 基准年度 | 目标年度 | 调查对象市町村数 | 备注 |
富士川 | 3,076km2 | 1973年 | 2000年 | 9市7町1村 | 1988年建设大臣批准 |
1989年 | 2010年 | 2001年国土交通大臣批准 | |||
1999年 | 2020年 | 2015年与国土交通大臣的协议结束 | |||
2015年 | 2045年 | 2021年与国土交通大臣的协议结束 | |||
相模川(桂川) | 1,050km2 | 1989年 | 2010年 | 4市3町5村 | 1997年建设大臣批准 |
2000年 | 2020年 | 2008年国土交通省关东地方整备局长同意 | |||
2011年 | 2031年 | 2021年与国土交通省关东地方整备局长的协议结束 |
水质环境基准是指关于水质污浊的环境条件,在保护人的健康以及保护生活环境上维持的最好基准。
关于人的健康保护的环境基准,一律适用于所有公共用水区域,但是关于生活环境保护的环境基准是根据河川环境和利水状况来决定类型分类,按其类型设置基准值。根据各公共用水区域的水利用情况,指定水域类型。同时,决定达成期间的区分(i:立即达成,ro:5年内达成,ha:超过5年的期间内可及迅速达成)。水域类型指定由环境大臣指定,涉及两个以上都道府县的水域,除此之外的水域由知事进行。
山梨县的水域中富士川水域、相模川水域,1973年3月31日环境厅告示第21号,2009年11月30日环境省告示第80号中指定了水域类型。
相模川水域中神奈川县的相模水库蓄水池在2010年9月24日环境省告示第46号中,从河川类型向湖沼类型进行了修改。
除此之外的水域,1974年4月1日山梨县告示第153号中指定了水域类型,1995年3月10日山梨县告示第131号的4项中对水域类型进行了修改和指定,并且在2011年3月24日山梨县告示第114号中指定了水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