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县政信息统计 > 投标・公共事业关系 > 技术管理规格 > 技术管理 > 县土整备部技术管理课 > 建设技术相关信息(县土整备部) > 熔融炉渣有效利用指南
页面ID:832更新日期:2017年10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一般废弃物熔融炉渣(以下称为“熔融炉渣”。)为了在县订购的公共工程中有效利用,2009年5月对“熔融炉渣有效利用指南”进行了部分修订并运用,这次随着JIS标准(JIS A5031、JIS A5032)的修改,2017年10月对“熔融炉渣有效利用指南”进行了部分修订。
山梨县订购的公共工程对于2017年10月20日以后生产的产品等适用新方针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