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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61942更新日期:2014年9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针对“山梨县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相关基准制定条例(暂定名)”(骨子案)的县民意见的募集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请对制定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的班级编制、职员、设备及运营等相关基准的条例(骨子案)提出意见。

1.宗旨

 

在县,随着关于推进学龄前儿童教育、保育等综合性提供相关法律的一部分修订,有必要制定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认可的设备及运营等相关基准制定条例(暂定名)”(案)。

在县的条例中规定时,国家的省令等规定的基准,需要按照以下分类规定。(参照骨子方案的分类)

 

1应遵循的标准...必须符合。

2应参酌的基准・・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也可以规定不同的内容。

 

在制定“山梨县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相关基准的条例(暂定名)”时,我们将向县民们广泛征求意见。

关于县民们寄来的意见,将作为制定条例的参考加以活用,同时意见的概要也将在日后公布。

2.招募对象案件 

(1)制定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相关基准的条例(暂定名)

“山梨县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相关基准制定条例(暂定名)”(骨子案)(PDF:11KB)

(2)参考资料 

“山梨县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相关基准制定条例(暂定名)”(概要)(PDF:13KB)

关于推进学龄前儿童教育、保育等综合性提供的法律的一部分改正法律(相关法律)(PDF:892KB)

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的班级编制、职员、设备及运营相关基准(相关省令)(PDF:34KB)

3.招募期间

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到2014年9月1日(星期一)

4.提交方法及提交处

请根据以下的“意见提交用纸”,用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的任意一种方法提交。

电话里的意见难以接受,请谅解。

意见提交用纸(现在没有刊登。)

(1)电子邮件的情况

请从以下的“意见提交表格”中提出。将个人信息加密后发送。

意见提交表格(招募结束了。)

如果不使用“意见提交表格”,请将意见提交用纸发送给以下邮箱地址。

福利保健部育儿支援课邮件地址(现在没有刊登。)

(2)邮寄的情况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山梨县福利保健部育儿支援课

(3)传真时

传真号码055-223-1475

5.提交时的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时使用的语言以日语为原则。如果是用其他语言提交的话,请附上日语翻译。

提交时,请写明提交方的住址、姓名等联系方式(法人等的名称及地址等)。

6.处理您的意见

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将按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后,与县政府对此的想法一起公布。

另外,住址、姓名等个人相关信息,不用说不公开,也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7.资料的获取方法

资料除了在这一页上阅览之外,还在下一个地方分发。

山梨县福利保健部育儿支援课(甲府市丸之内1-6-1县厅本馆5楼)

  • 县民信息中心(甲府市丸之内1-8-17县厅西别馆2楼)
  • 中北地区县民中心(韭崎市本町4-2-4北巨摩合同厅舍1楼东侧)
  • 峡东地区县民中心(甲州市盐山上盐后1239-1东山梨合同厅舍1楼)
  • 峡南地区县民中心(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 富士・东部地区县民中心(都留市田原3-3-3南都留合同厅舍1楼)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育儿支援局育儿政策课担当:育儿支援担当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12   传真号码:055(223)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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