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42378更新日期:2019年10月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使用过的住宅材料、育苗箱、多功能等在进行农业上使用的塑料被称为“农业用废塑料”。
农业用废塑料根据法律被指定为“产业废弃物”,必须委托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农业用废塑料在保护环境方面也希望尽可能地进行再利用,在本县,“山梨县农业用废塑料处理中心”对县内各地收集的农业用废塑料进行分类,进行适当的处理。
详情请咨询最近的农协或“山梨县农业用废塑料处理中心”(电话:055-284-0938)。
如果农业人员个人携带农业用废塑料的话,请参照山梨县农业用废塑料处理中心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