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概要
1经营者的内容
- 经营者名:有限公司坂下工业(违反行为时(平成10~1999年)董事长堀越茂夫)
- 本店地址:甲府市和田町
2处理场的内容
- 地点:北巨摩郡须玉町比志地内
- 填埋面积:5,838平方米(2002年9月测量)
- 填埋容量:推算13万m3
- 填埋开始:1997年7月
- 填埋品种:稳定型废弃物5个品种(项目开始时经营者报告)
处理场的现状
行政处分情况
1对处理场所有者的责任追究
(1)(有)对坂下工业(处理场所有者)的责任追究
知事对处理所所有者坂下工业及违反行为当时的该公司董事长堀越茂夫发出了基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第19条之5的措施命令。
1. (有)对坂下工业的措施命令
措施命令的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5日
命令的措施
- a处理场法面崩塌的必要措施
- b为了防止填埋废弃物等从处理场流出的必要措施
- c填埋废弃物防止飞散、流出的充分覆土
- d处理场表面流水导致法面侵蚀的必要措施
- e撤去不符合填埋标准的工业废弃物
- 措施命令期限:2003年11月27日
- 实施违反措施命令的告发
实施日期:2004年1月9日
2. 对堀越茂夫的措施命令
实施措施命令:2003年10月15日
命令的措施
(有)与坂下工业相同
- 期限:2004年1月5日
- 实施违反措施命令的告发
实施日期:200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