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360更新日期:2017年2月1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用于交易或证明的特定计量器接受了检定,如果不合格就不能使用。
商店和医院等使用的计量器,水表,煤气表,电力量计,加油站的燃料油计,出租车计量器,健康管理不可缺少的体温计和血压计等18种计量器在计量法中规定为“特定计量器”。
这些特定计量器,国家和都道府县等公共机关对制造、修理过的东西进行鉴定,其构造和误差是否符合基准。这个检查叫做“检定”,检定合格的计量器上有检定印章,也可以用于交易和证明。
另外,除了国家、都道府县等公共机关的“检定”之外,经济产业大臣指定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品质管理能力的经营者,可以自行检查制造的计量器,并盖上基准符合印章。这叫做指定制造商制度。
用于交易和证明的特定计量器不能使用没有检定印章和基准符合印章的计量器。
规定了检定等有效期的主要特定计量器如下所示,过了这个期间的不能用于交易证明。
特定计量器的种类 |
有效期 |
备注 |
---|---|---|
计程表(装置检查)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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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计(超市等使用的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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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精度,每两年进行一次特定计量器定期检查。 |
皮革面积计 |
|
为了保证精度,每年进行一次特定计量器定期检查。 |
燃气表 |
十年 |
总发热量每立方米不到90尺,使用最大流量在16立方米每小时以下的 |
十年 |
总发热量每立方米90米以上,使用最大流量在6立方米每小时以下的 |
|
七年 |
上述以外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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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 |
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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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表 |
七年 |
汽车的燃料罐等具有填充燃料油的机构,设置在加油处理所的 |
五年 |
上述以外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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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表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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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表 |
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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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电极式氢离子浓度计 |
六年 |
指示计 |
二年 |
检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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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计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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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水平计 |
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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