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6857更新日期:2022年10月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关于确保老年人居住安定的法律》(简称:高龄者居住法),对于满足登记标准的住宅,在进行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登记的同时,还提供登记的住宅的信息等。
制度的详细,请看国土交通省的主页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外部页)。
1.刊登了“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对策”相关的信息。(健康长寿推进课主页)
2.登载了《关于租赁住宅管理业务等合理化的法律(子租赁新法)》相关的信息。(国土交通省主页)
2.因此,“特定租赁合同签订前的重要事项说明”的义务和“管理一定规模以上的户数时的租赁住宅管理业登记制度”开始实施。正在讨论子租赁运营的人请确认。
从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外部页)可以看到全国的登记住宅。
山梨县内的登记住宅,请看以下内容。(链接到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
在选择面向老年人的住所时,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有“面向消费者的指南”和“关于租赁住宅的确认事项”,请作为参考。
・关于租赁住宅的确认事项等(国土交通省的主页)
※甲府市内的住宅,甲府市是登记、咨询的窗口。(去甲府市的主页)
请在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面向经营者)的主页上登记经营者信息,并输入注册申请书。
请根据登记申请书等,向住宅的设置预定市町村的负责部门和县的福利部局(福利保健部健康长寿推进课)提供想要登记的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信息提供方法原则上是将登记申请书带到窗口,但请事先联系负责部门等,并遵从负责人的指示。另外,更新时可以省略。
相关部门:山梨县福利保健部健康长寿推进课看护基础整备担当Tel:055-223-1451
请在登记申请书上备齐必要的文件,向受理窗口提交一份。
受理窗口:山梨县土整备部建筑住宅课企划担当
〒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Tel:055-223-1730
登记申请请在建筑确认手续(交付确认完毕证)之后进行。
项目 |
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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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规模 |
各居住部分的地板面积原则上在25平方米以上 (起居室、食堂、厨房等共用部分,如果有足够的面积是老年人共同使用的,则在18平方米以上) 此时(共用部分面积+各居住部分的地板面积×户数)/户数≥25平方米。 |
设备 |
原则上,每户都有厨房、水洗厕所、收纳设备、洗漱设备和浴室 (为共同使用共用部分而配备了合适的厨房、收纳设备或浴室的情况下,各居住部分具备水洗厕所和洗漱设备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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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 |
没有台阶的地板、扶手的设置、楼梯的尺寸等 详细内容请参照年龄对应结构检查表(Excel:349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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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必须确认安全与生活咨询服务 护理专家原则上至少常驻日中建筑提供服务(一部分,缓和条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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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关系 |
书面合同。 ○这是明确居住部分的合同。 ○权利金是不领取其他金钱的合同。(仅限押金、房租、老年人生活支援服务费及房租、老年人生活支援服务费的预付款) ○以入住者住院或入住者身心状况发生变化为理由,未经入住者同意,不得变更居住部分或解除合同。 ○在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工程完成前,不领取押金和房租等预付款。 ○领取房租等预付款的情况 ・应明示房租等预付款的计算基础、偿还债务金额的计算方法。 ・入住后在3月内,因解除合同或入住者死亡而合同终止时,除合同解除之日之前的按日房租等,应返还房租等预付款。 ・为应对承担偿还债务,对于房租等预付款,应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 |
法律规定的文件
1.注册申请书(从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下载)
2.显示房间布局、各房间的用途及设备概要等的各层平面图(图示适合年龄增长结构的情况)
3.显示了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的年龄对应构造等的文件
→ 年龄对应结构检查表(Excel:349KB)(※新建、改建时座椅有所不同。)
4.与入住者签订合同的格式
5.委托管理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及服务提供时,委托合同相关的文件
6.领取房租预付款时,证明采取了必要的保全措施的文件
纲要规定的文件
7.基于建筑基准法的建筑确认完毕证的复印件
8.经营者根据地上权、租赁权或使用权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等权利时,证明其的文件
9.将厨房、收纳设备、浴室作为居住部分而设置在共用部分时,表示确保了足够的居住环境的文件
10.排除黑社会相关的注册拒绝条件的确认信息(格式10)
→ 排除黑社会相关的注册拒绝条件的确认信息(word:43KB)
其他知事认为必要的文件(纲要第5条第2项第5号)
11.根据山梨县收费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关于入住合同的重要事项说明书的格式
※在更新申请中,2~12(10除外)的文件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省略。
国土交通省为了促进供应,对住宅、设施的建设、改建等进行直接补助。关于补助金的申请和咨询,请看作为受理窗口的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整备事业事务局的主页。
在国库补助时,“听取市町村的意见”是补助条件。(也有不需要听取意见手续的市町村,请在这里确认。)
听取意见的手续由县政府从经营者处受理申请书,由县向该市町村咨询后,由县向经营者发放意见听取结果通知书。(但是,甲府市内的住宅,甲府市是窗口。)
请在市町村意见听取申请书上填写并盖章必要事项,并与附件(计划概要、周边示意图、公共交通交通工具的访问等布局、能了解与医疗、看护服务合作情况的文件等)一起提交给县。
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过了有效期后仍继续事业时,请务必办理注册更新(与新注册时相同)的手续。
登记事项及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有变更时,请向有服务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输入变更内容,并在变更后30天内通过变更申报书(面向有服务的老年人的住宅信息提供系统下载)进行申报。
信息提供系统上的登记事项不伴随修改的变更(仅限附件的记载事项等)的情况下,请根据下述的变更申报书,与附件一起申报。
申请时的附件有变更的情况下,请附上变更的文件。例如,法人的董事有变更的情况下,需要附加排除黑社会相关的拒绝注册条件的确认信息(word:43KB)。
注册经营者转让注册业务时,受让人(继承地位的人)请在以下格式中填写必要事项,并与登记事项的变更申报书一起在30日内提交。
想要停业的话,请在当天的30天前(接受破产手续开始的决定时从那天开始30天以内)按照下述格式进行申报。
注销注册时,请按以下格式申请。
注册经营者请在事业开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报告。
注册经营者请在下个月1月最后一天之前按照以下格式报告每年12月最后一天现在的登记业务状况。
注册经营者在发生事故时,请尽快报告。
报告时,请活用(标准样式)事故报告书(Excel:28KB)。
县为了确认经营者的业务状况(与登记基准、登记内容的符合情况、账簿的备付状况等),正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原则上在项目开始后1年内实施第一次检查,之后根据需要实施。
注册经营者在登记住宅的管理相关事项中,必须具备记载了规定内容的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