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10623更新日期:2023年9月2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指定难治之症及小儿慢性特定疾病相关的医疗费补助开始时间将重新评估如下。
到现在为止作为“申请日”的医疗费补助的开始时期是“诊断满足重症度分类的日子(满足轻症高额基准的第二天)”。
但是,从申请日开始追溯的时间原则上是1个月,有不得已的理由(参照下面的传单)的话最长3个月。
详情请看下面的传单。
随着上述修改,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临床调查个人票及医疗意见书的格式中追加了“诊断年月日栏”。
详情请看下面的传单。
请从厚生劳动省主页(外部链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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