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804更新日期:2026年5月2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想成为养父母的人,请咨询“养父母支援中心”。
请允许我详细说明一下养父母制度。
(咨询处)养父母支援中心
・(社福)养育子女、发展之乡社会养育机构声援养父母支援中心
℡ 055-277-3093 FAX 055-225-6553
・(社福)山梨立正光生园里亲支援中心TERRA
℡ 055-288-8037 FAX 055-288-8035
・(社福)葛叶学园里亲支援中心SAZAKA
℡ 0554-68-3106 FAX 0554-68-3104
希望登记抚养养父母的人,在申请养父母之前请接受研修。
基础研修(讲义1日、实习1日)
认定前研修(讲义2日、实习2日)
此外,满足一定条件时(有儿童福利设施等职员的经验等),有可能免除进修的听讲。
听完登记前的研修后,在家人同意的基础上,请向儿童咨询所提交养父母登记申请书其他相关资料。
儿童咨询所的职员会和申请者去面试或家里拜访,确认家人的情况。
主要确认内容如下。
根据养父母登记申请书和儿童咨询所进行的确认事项等,县社会福利审议会将审议是否可以登记养父母。
审议的结果是,在承认了养父母登记的情况下,在颁发养父母认定证后,会登记在养父母名册上。
养父母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更新的话,请接受更新研修。
另外,在接受更新研修的时候,如果是养育现在委托的儿童的话,更新研修的一部分可以免除。
根据各种各样的情况,向父母说明不能在家庭生活的孩子的状况等,介绍孩子。
接受了介绍的养父母,会反复和孩子见面、外出、外宿,推进和孩子的关系。
如果判断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好像没有问题的话,儿童咨询所会正式委托孩子。(委托时间和委托时间各不相同。另外,委托不是按养父母登记顺序。)
委托后,养父母支援中心的职员、儿童咨询所的职员、养父母支援专业咨询员等会支援养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