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96063更新日期:2023年4月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在县内,对于广泛实施对孩子的支援的团体,通过补助该活动据点的设备整备时的一部分费用,促进孩子的居住地(学习支援、儿童食堂等)的建设,充实儿童支援的各种措施为目的,设置了县独自的补助金。
作为补助对象的团体,是以符合以下条件全部的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团体(不论是否有法人资格)。
(1)县内设有事务所,并且以县内为中心进行活动。
(2)与活动地区无关,要对应县内需要支援的孩子及其父母。
跨越2个以上的市町村进行,整备广域活动儿童贫困对策的据点的设备等的某一项事业。
(1)作为据点活动的设施的新建及修缮相关事业
在向县申请补助金之前,需要向整备的据点地址市町村说明整备内容,整备后与该市町村合作实施儿童的贫困对策。
(2)利用孩子的住处等的孩子和其父母的直接支援相关的事业
申请对县的补助的时候,需要事先向县进行事业说明。
(3)知事承认有助于其他儿童贫困对策的事业
(1)补助对象经费
详细记载在补助金交付纲要的另表中,请确认。
(2)补助率
补助对象经费的四分之三以内
(3)补助限额
75万日元
无山儿童贫困对策广域的活动据点设备整备等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61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