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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660更新日期:2014年8月2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如何利用消费者金融

消费者金融等的借款发生了变化(改正贷款业法的完全实施) 

  • 关于消费者金融等贷款业者借入的《贷款业法》从2010年6月18日开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主要变更点)
  • (1)借入的时候,有时需要提交源泉征收票等年收入证明书(一个业者借入超过50万日元等情况)。
  • (2)原则上,不能超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的借入(也有私家车贷款、住房贷款等例外)。
  • (3)个人经营者通过提交事业计划等,有时可以超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借入。另外,个人经营者的事业所得有时会包含在年收入中。
  • (4)有配偶的人,如果和配偶的年收入合计在三分之一以内的话,有可以借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需要配偶的同意、证明与配偶关系的文件以及配偶的年收入证明书。
  • (5)上限利率将下调。根据借款金额,限制在年15~20%以下的利息。关于更详细的内容,金融厅的主页“贷款业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请看。另外,借入时,请充分注意以下几点。

借之前,请再好好考虑一下。

  • (1)能用自己的收入全额还吗?
  • (2)包括利息在内,什么时候之前,用什么样的方法返还呢?
  • (3)借入额要控制在最小限度,不要借太多。

 选择贷款业者时

  • (1)进行贷款业务需要注册。确认是注册的业者。
    金融厅注册贷款业者信息检索服务
  • (2)选择能很好地说明利息计算和还款方法等的业者。
  • (3)确认借款时的实际借款金额(本金)、利率、还款方法、还款期限等条件。利息限制法规定的上限利息,本金额不满10万日元的情况下一年20%,10万日元以上不满100万日元的情况下18%,100万日元以上的情况下15%。该利息不论礼金、折扣金、手续费、调查费其他名义,都包括债权人与金钱贷款相关的债权人所接受的本金以外的金钱(但是,不包括用于支付公租公课等合同签订及债务偿还的费用、卡再发行手续费等)。超过这个的利息违反法令,属于行政处分等的对象。借入的时候,请确认利息是否超过上限利息。另外,一年20%是指,本金1万日元每天约5.5日元的利息。
  • (4)应事先确认合同(借用证书)等已交付。

签约的时候

  • (1)关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法、还款期限等,应仔细阅读合同,充分确认内容后签名盖章。
  • (2)成为保证人的时候,要好好确认保证金金额和保证期限等。
  • (3)不要在白纸委托书、没有记载内容的合同书等上签名盖章。
  • (4)合同(借用证书)等必要文件必须领取并保存。
  • (5)签约时,请绝对不要把印章、储蓄存折、证书、现金卡、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养老金领取证等寄存给业者。

还款的时候

  • (1)必须领取并保存收据(收据),并确认借款余额。
  • (2)合同上没有记载的金钱等即使被要求也不支付。
  • (3)清偿时,必须返还业者保管的债权证书(合同书和借用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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