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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433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通过对县实施的项目的效果和目的达成度进行评价,实行重视成果的行政运营,为了切实对应时代的变化和县民需求的县政,从2008年开始实施行政评价。
行政评价主要有以下4个目的。
站在县民的角度验证事业成果等,积极推进事业的重新评估和重建,推进重视成果的行政运营。
在社会经济形势和县民需求的变化的基础上,积极地重新审视不急需的事业,推进财源、人才的有效分配,重点化县民真正需要的事业。
明确事业的目的、目标、成果,履行对县民的说明责任。
为了用最小的经费提高最大的效果,经常要有总成本意识,根据情况形成能判断效果和效率性的职员的意识。
评价的对象是当初预算中计入的项目(但是,以下所示的事业(经费)除外)。
为了用有限的财源和人才,在切实应对复杂多样的县民需求的同时进行可持续的县政运营,有必要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地重新审视行财政运营。
关于措施评价,在2022年度进行综合计划的总评价,接受评价结果,将措施的改善对策反映在了新的综合计划中。
在2023年度,为了促进事业的新陈代谢,为政策和政策的目标做出贡献,实施了对业务的目的、必要性、政策推进的贡献度等进行评价的事务事业评价。
按照综合计划的政策体系实施“事务事业评价”
179政策的“具体事业”相关的细事业中,预算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细事业
(但是,包括各部门部门认为有必要重新评估的项目)
关于2023年度政策、事务事业评价的结果(PDF:363KB)
为了用有限的财源和人才,在切实应对复杂多样的县民需求的同时进行可持续的县政运营,有必要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地重新审视行财政运营。
作为县政基本方针的综合计划的最后一年——本年度,将总结确认计划中提出的“政策目标姿态”的推进情况,除了提高政策效果的措施和事业的提升之外,为了彻底重新审视政策效果缺乏的事业,对政策和事务事业评价一体化实施了。
同时,也确认了2021年度山梨县综合计划的实施情况。
按照综合计划的政策体系实施“措施评价”和“事务事业评价”
综合计划行动计划中刊登在《基本理念实现的政策体系》中的169个措施
部门部门判断这与政策的“具体事业”相关联,并于2022年继续实施的细事业
关于2022年度政策、事务事业评价的结果(PDF:60KB)
为了用有限的财源和人才,在切实应对复杂多样的县民需求的同时进行可持续的县政运营,随着时代的变化,有必要不断修改行财政运营。
不仅从县实施的事务事业的必要性和效率性的观点进行检查,着眼于对各个事务事业的政策的贡献度,从切实推进县政基本方针综合计划提出的“政策目标姿态”的观点出发,将政策和事务事业评价一体化实施做了。
按照综合计划的政策体系实施“措施评价”和“事务事业评价”
综合计划行动计划中刊登在《基本理念实现的政策体系》中的167个措施
部门部门判断政策的“具体事业”相关联,并于2021年度继续实施的细事业
关于2021年度政策、事务事业评价的结果(PDF:126KB)
受新型日冕病毒感染扩大的影响,以至今为止的社会经济形势为前提实施的事业带来了无法预计效果的项目,同时也会有针对日冕后的应对等新的行政需求。另外,由于经济活动停滞,预计今后财政状况会更加严峻。
为了应对时代变化的高质量行政服务的提供,有效利用县所拥有的有限财源和人力资源,实现可持续的行政运营,2020年全厅都将致力于事务事业的重新评估。
各部局对所管的所有对象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由事务事业总检查推进委员会进行二次检查。
对象事业如下:
1.1次检查的结果,需要2次检查的事务事业
2.县单独事业预算额在500万日元以上的项目中另行指定的项目
事务事业总检查推进委员会:由副知事、知事政策局长、总务部长构成
各部局对所管事业进行1次评价。(内部评价仅为1次评价)
1次评价后,为了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透明度,将通过“行政评价顾问会议”进行评价。
各部门局根据行政评价顾问会议的评价,进行二次评价。
评估结果将设置在县民信息中心,在广泛提供阅览的同时,在山梨县的主页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