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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63152更新日期:2017年6月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学校法人会计等指导检查

县政府在确认私立学校运营费补助金的适当执行的同时,为了提高私立学校的经营健全性,从而有助于私立学校的健康发展,除根据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1975年法律第61号)第12条第1号的规定外,山梨县学校法人会计等指导检查实施纲要根据规定,对学校法人实施其业务或会计状况的指导检查。

山梨县学校法人会计等指导检查实施纲要

 

会计等指导检查相关的预备调查

为了顺利实施指导检查,将根据纲要5的规定实施预备调查。
  学校法人请在实施日的3天前,向县民生活部私立学校·科学振兴课提交学校法人会计等指导检查自我检查清单(格式3)。

在会计等指导检查中准备的文件

为了顺利实施指导检查,实施日请在受检会场准备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第14条、山梨县私立学校等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的财务计算文件及收支预算书之外,还请准备以下文件。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县民生活部私立・科学振兴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322传真号码:055(223)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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