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96644更新日期:2026年7月10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19年3月成立了《关于森林环境税及森林环境让与税的法律》,创立了《森林环境税》和《森林环境让与税》。
森林所具有的公益功能,不仅防止地球温暖化,还对国土的保全和水源的涵养等国民带来了广泛的恩惠,推进适当的森林整备等,一方面与保护我国的国土和国民的生命有关,另一方面也不知道所有者和边界的森林的增加、担者不足等成为了很大的课题。
在这样的现状下,根据2018年5月成立的森林经营管理法,从稳定确保在巴黎协定的框架下我国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削减目标的达成和灾害防止等森林整备所需的地方财源的观点出发,“森林环境税”(2024年开始征税)以及“森林环境让与税”(2019年度开始转让)被创建。
“森林环境税”从2024年开始采用个人居民税均等比例的框架,作为国税,市町村每年征收1000日元的国税。
另外,“森林环境让与税”为了应对作为紧迫课题的森林整备,从2019年开始转让,对市町村和都道府县,按照私有林人工林面积、林业就业人数以及人口的客观基准进行分配后被转让。
关于税的结构和相关法令等的详细内容,请看以下林野厅的主页。
森林环境让与税在市町村,用于促进森林整备、人才培养和确保承运人、促进木材利用以及普及启发等相关费用。
另外,在县内,主要用于实施森林整备的市町村的支援等相关费用。
此外,根据关于森林环境税及森林环境让与税的法律第34条第3项(森林环境让与税的用途)的规定,公布了对策情况。
2019年度的努力情况(PDF:7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