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88710更新日期:2021年2月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环境省根据有关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存的法律(物种的保存法)指定的国内稀少野生动植物种、山梨县根据山梨县稀少野生动植物种保护相关条例指定的物种、国家和县指定为天然纪念物的物种和普通的野生生物使用方法不同,请注意。
环境省根据环境省关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存的法律(物种的保存法),规定了在国内生存、生长或者保护外国产稀有野生生物的必要措施。
对于在国内生存、生长的稀少野生生物,在红名单上刊登的濒临灭绝的物种(濒临灭绝的I类、II类)中,由于人为的影响而影响生存、生长状况的物种中,指定国内稀少野生动植物种,限制个体的处理、栖息地的保护、保护增殖事业的实施等,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关于国内稀少野生动植物种,原则上禁止以销售、分发为目的的陈列、广告、转让、捕获、采集、杀伤、损伤、进出口等,关于个体的处理请咨询环境省自然环境局野生生物课(03-3581-3351)。
山梨县根据山梨县稀少野生动植物种保护条例,指定稀少野生动植物种中需要特别保护的38种作为稀少野生动植物种,其中需要特别保护的38种作为指定稀少野生动植物种,其中需要监视转让和受让的26种作为特定稀少野生动植物种。详情请看这边。
文化厅根据文化财产保护法将动物和植物等对我国来说学术价值高的动物指定为天然纪念物,旨在保护日本羚羊、山妖、雷鸟等。如果有这些动物的话,请不要伸出手,不要靠近,好好守护它。过了一会儿就会回到山里,过了几个小时还看不到回去的样子的话,请联系发现场所的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但是,如果在公路附近等可以预见到危险的地方,请马上联系发现场所的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
另外,如果发现受伤或死亡的个体,请联系发现场所的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