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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1030更新日期:2020年3月2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自主返还危险品经办人及消防设备士执照的自主返还

不从事危险物品的处理和消防设备的设置工程等,不需要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返还许可证。

1危险品经办人执照

(1)自主返还申请的种类

全部自主返还申请

所持的证书中,所有种类的证书都是自主返还的申请。

*对于危险品处理者,一部分不能自主返还。

 

收到证书的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情况下,户籍法规定的死亡或失踪的申报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将申请返还许可证的相关申请。

(2)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返还是指放弃现在持有的领取许可证的资格,这种情况下的放弃和交付了许可证的都道府县知事取消该资格有着同样的效果。(自主返还后,不能再交付。)

(3)关于申请文件

申请所需物品如下

○危险品经办人免状自主返还申请书(样式第3)

○您的证件

 

关于因领取免状者死亡等而返还免状,请根据样式第5进行申请。

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请用圆圈圈住“无”圈住“无”。

 

各样式在这里

(格式第3)危险品经办人许可证自主返还申请书(PDF:85KB) 

(格式第3)危险品经办人许可证自主返还申请书(word:31KB)

 

(格式第5)危险品经办人执照返还申报书(PDF:76KB)

(格式第5)危险品经办人执照返还申报书(word:30KB)

(4)申请书提交处

获得执照的都道府县

山梨县的情况下提交处

〒400-0026甲府市盐部2-2-15汤村汽车学校用地内

一般团法人消防试验研究中心山梨县支部

TEL:055-253-0099FAX:055-253-0199

2消防设备士执照

(1)自主返还申请的种类

1全部自主返还申请

所持的证书中,所有种类的证书都是自主返还的申请。

 

收到证书的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情况下,户籍法规定的死亡或失踪的申报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将申请返还许可证的相关申请。

2部分自主返还申请(仅限消防设备士执照)

这是在所持的执照中,自主返还一部分种类的执照的申请。

(2)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1)返还是指放弃现在持有的领取许可证的资格,这种情况下的放弃和交付了许可证的都道府县知事取消该资格有着同样的效果。(自主返还后,不能再交付。)

 

2)关于部分自主返还

以下所示的情况下,不能接受一部分证书的自主返还。

有甲种第一类和乙种第一类证书的乙种第一类

i持有甲种第2类和乙种第2类证书时的乙种第2类

u持有甲种第3类和乙种第3类证书时的乙种第3类

e持有甲种第4类和乙种第4类证书时的乙种第4类

o持有甲种第5类和乙种第5类证书时的乙种第5类

 

3)一部分自主返还的情况下,因为证书的记载事项会有所变更,所以同时需要提交书面交换、再交付申请书。

(3)关于申请

1)全部自主返还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如下。
○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样式第3)

○您的证件

关于因领取免状者死亡等而返还免状,请根据样式第5进行申请。

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请用圆圈圈住“无”圈住“无”。

各样式在这里

 

(样式第3)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PDF:94KB) 

(格式第3)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word:35KB)

 

(格式第5)消防设备士执照返还申报书(PDF:74KB)   

(格式第5)消防设备士执照返还申报书(word:30KB)

2)部分自主返还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如下。

 

【有执照的情况】

 ○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样式第3)

○您的证件

○消防设备士免状更换(再交付)申请书

○更换手续费(山梨县收入凭证700日元)

○退还免票用信封

(请填写免票的返还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费404日元的邮票。)

 

【没有执照的情况】

○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样式第3)

(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请用圆圈圈住“无”圈住“无”。)

○消防设备士执照(改写)再交付申请书

○再交付手续费(山梨县收入凭证1900日元)

○退还免票用信封

(请填写免票的返还地址,贴上简易挂号邮费404日元的邮票。)

 

样式是这边

 

(样式第3)消防设备士执照自主返还申请书(PDF:94KB)

 

消防设备士执照交换·再交付申请(一财)消防试验研究中心)

(4)申请书提交处

获得执照的都道府县

自主返还从多个都道府县领取的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返还的许可证中有一个是山梨县知事颁发的许可证的话,可以在山梨县汇总返还。

 

山梨县的情况下提交处

〒400-0026甲府市盐部2-2-15汤村汽车学校用地内

一般团法人消防试验研究中心山梨县支部

TEL:055-253-0099FAX:055-253-0199

关联链接

关于2011年7月1日消防危险第129号“关于危险品处理者执照的事务处理手续”的一部分修改(总务省消防厅)[PDF]

 

关于2011年7月1日消防预第240号“关于消防设备士执照的事务处理要领等”的一部分修改[PDF](总务省消防厅)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防灾局消防保安课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434传真号码:055(223)1429

 负责人:(一财)消防试验研究中心山梨县支部
电话:055-253-0099   传真号码:055-253-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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