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6604更新日期:2017年6月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09年3月23日,甲府市要求县将中心市街地活性化基本计划区域内约115ha中约60ha的区域指定为基于中心市街地活性化法的第一种特例区域。
受此影响,5月19日以地区居民为对象召开居民说明会的同时,5月22日与甲府市进行区域方案的协商,以此为基础,从6月1日到6月15日的2周内,公告、纵览特例区域方案,广泛听取了县民的意见。
结果,因为没有特别的意见,所以决定按照原案规定特例区域,并于6月29日指定。
本次指定的特例区域
甲府市朝日一丁目、二丁目、北口一丁目到三丁目、宝一丁目、丸之内一丁目到三丁目、中央一丁目、二丁目、四丁目的范围内(详细是县
请参照公报。)
※区域图可以在工商劳动部商业振兴金融课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