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县立心发展综合支援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2011年3月二十八日

山梨县规则第四号

山梨县立心发展综合支援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诊疗时间)

第二条山梨县立心发展综合支援中心(下一条第四条中称为“中心”。)诊疗业务的时间是上午9点到正午。但是,知事特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变更。

(咨询时间)

第三条在中心进行商谈业务的时间为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15分。但是,知事特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变更。

(申请咨询)

第四条欲利用前条业务的人员,必须事先向中心所长提交咨询申请书(附记格式)

此规则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图像

山梨县立心发展综合支援中心设置及管理条例施行规则

2011年3月28日规则第4号

(2011年4月1日施行)

体系信息
第5篇生/第2章儿童福利/第1节
沿革信息
2011年3月28日 规则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