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694更新日期:2024年4月22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法律鉴于中小企业等多样活力的成长发展对经济活性化的作用的重要性,对成立时间及新设立的企业的事业活动的支援以及中小企业的经营革新以及通过不同领域的中小企业的合作开拓新事业领域以及中小企业等的经营力提高的支援的同时,通过在地区整备有助于这些活动的事业环境等,谋求中小企业等的经营强化,以促进新的事业为目的。
所谓“经营革新”,是指经营者通过开展新事业活动,谋求其经营程度的提高。
新事业活动是指1.新商品的开发或生产、2.新劳务的开发或提供、3.引进商品的新生产或销售方式、4.引进新劳务的提供方式、5.技术相关的研究开发及其成果的利用、6.其他的新事业活动。
特定经营者单独或共同进行的经营革新相关计划(这称为“经营革新计划”。)根据《中小企业等经营强化法》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各种支援政策。
另外,计划的批准不保证支援政策,在得到计划的批准后,需要在各个支援机构等进行审查。
以下,对经营革新计划相关的申请要件和批准手续等进行说明。
(请在各项目的下划线部分左键单击。)
申请书附表3也可以使用以下excel文件。
经营诊断自我检查表请参考另表3的资料制作。
批准后,计划内容和资金计划等发生了大的变更时,有需要申请变更的情况。请咨询启动・经营支援课。
经营革新计划制度概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