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36696更新日期:2021年7月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都市计划区域的基本计划是指“城市计划区域的整备、开发及保全方针”(都市计划法第6条之2),以县内12个城市计划区域为对象,明确了人和物的活动、土地利用的方法、公共设施的整备等将来的前景和目标,明确了整个城市和身边城市的未来制定基本方针。
山梨县于2021年7月对城市计划区域主计划进行了修改,在县内12个城市计划区域制定了6个城市计划区域主计划。
另外,甲府盆地内的7个城市计划区域在地形上也很统一,而且,随着汽车化的进展,上下班、上下学、购物等日常生活圈遍及7个区域。
因此,这7个城市计划区域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的城市进行整备、开发和保全,作为“甲府盆地7个城市计划区域主计划”,计划用一个基本计划来计划。
预计大约20年后的城市形象,制定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人口、产业等城市计划中实现的目标。
作为主要城市计划的区域划分(市区化区域和市区化调整区域的区分。决定是否进行所谓的“划分线”)。
进行区域划分时,规定目标年度的市区化区域的人口和面积等。
决定用途地区等土地利用、道路、公园、下水道等城市设施、土地区划整理事业等市区开发事业的都市计划的方针。
现在,关于县内的都市计划区域,决定了如下的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