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组织介绍 > 总务部 > 税务科 > 关于汽车税(类别折扣)的纳税证明书的使用期限的表示

页面ID:108747更新日期:2023年4月2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汽车税(类别折扣)的继续检查等(车检)用纳税证明书的使用期限的表示

 2023年4月1日以后,在汽车税(类别折扣)相关的下一个纳税通知书等右侧附加的“汽车税(类别折扣)纳税证明书(继续检查、构造等变更检查用)”中,显示了使用期限。

 ・汽车税(类别折扣)纳税通知书

 ・汽车税(类别折扣)减免决定通知书

 ・无法转账的通知书(汽车税(类别折扣))

 ・汽车税(类别折扣)催促信

 仅限于在纳税证明书上盖章的收据日期印章的收据日期在使用期限内的,可以作为车检用的纳税证明书使用。请注意,纳税证明书上盖章的收据日期印章的收据日期超过了使用期限的话,不能作为纳税证明书使用。关于车检时使用的纳税证明书的再发行,请确认这里

 ※办理期限因纳税通知书等种类和发放日期而异。

 另外,汽车税(类别折扣)的纳税确认是电子化的,车检时可以省略纳税证明书的提示,所以基本上除了缴纳汽车税(类别折扣)后大概两周内接受车检的情况以外,不需要纳税证明书。详情请确认这里

 办理期限

 另外,关于县税的纳税方法,请确认这里

关于汽车税(类别折扣)的咨询处

 山梨县综合县税事务所汽车税部(山梨县汽车税中心)

  地址:〒406-8558笛吹市石和町唐柏1000-4

  电话:055(262)4662传真号码:055(263)2421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总务部税务科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386传真号码:055(223)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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