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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3509更新日期:2022年3月14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公布灾害时安危不明者及死者相关个人信息的方针

1目的

 根据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

・被认为是安危不明的人自报家门,或是相关人员提供安危不明者的信息,缩小搜索范围

・熟人、朋友等众多相关人员寻求安全信息,防止相关人员前往灾区造成的交通堵塞和二次灾害

为了使救援和救助活动顺利进行,制定了“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方针”。

2公布方针的概要

 公布对象的灾害等

 在县防灾基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灾害中,发生因暴雨、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而产生的灾害,设置了县灾害对策本部的情况

公布的个人信息

 姓名、住址、性别、发生灾害时的年龄

公布标准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公开个人信息。

 (1)安危不明者

  ① 县灾害对策本部长通过公布,判断有助于搜索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

  ② 居民基本底帐的阅览限制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

 (2)死者

  ① (死者有遗属的情况)遗属同意

  ② 县灾害对策本部长通过公布,判断有助于搜索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

  ③ 原则上,没有同时限制居民基本底帐的阅览限制的人的情况

3关联链接

 公布方针的详细请确认以下内容。

灾害时的安危不明者和死者相关的个人信息的公布方针(PDF:9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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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县防灾局防灾危机管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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