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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5190更新日期:2017年4月21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急救业务高度化推进协议会

山梨县急救业务高度化推进协议会设置纲要

目的

第1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山梨县急救业务的高度化,消防机关和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进一步合作,推进医疗控制体制的构建

山梨县急救业务高度化推进协议会(以下简称“协商会”

嗯。)设置

 

协议事项

第2条协议会就以下事项进行协商。

  • (1)关于选定负责医疗控制的急救医疗机构。
  • (2)关于医疗控制协议会负责范围的区域划分调整和决定。
  • (3)关于医疗控制协议会的决定事项等的调整和建议。
  • (4)其他,关于提高预备医院护理。

 

构成

第3条协议会由另表所示的委员构成。

 

董事等

  • 第4条作为协议会的董事,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
  • 2会长通过委员的互选选出。
  • 3会长代表协议会,总理会务。
  • 4副会长由会长指定,辅佐会长,会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 5董事及委员的任期为2年,补缺干部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期限。
  • 6董事及委员不妨碍连任。

 

会议

  • 第5条协议会对第2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协商决定。
  • 2协议会由会长召集。
  • 3协议会由会长主办,担任议长。
  • 4协议会决议在出席者过半数的同意下决定,赞成与否人数相同时由议长决定。
  • 5协议会在必要时可以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事务局

第6条协议会的事务局是山梨县总务部防灾危机管理课消防保安室

掌管。

 

其他

第7条除该大纲规定的内容外,必要事项由协商会规定。

 

附则

该大纲于2002年10月30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2年10月17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2年10月18日起施行。

 

另表

山梨县急救业务高度化推进协议会委员名单

1社团法人山梨县医师会会长

2社团法人山梨县医院协会会长

3山梨县官公立等医院协议会会长

4山梨大学医学部附属医院院长

5地方独立行政法人山梨县立医院机构中央医院院长

6山梨县消防长会会长

7山梨县消防长会副会长

8同上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防灾局消防保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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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5(223)1430传真号码:055(223)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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