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重度身心障碍者居室整备费补助金(中北保健福祉事务所)
关于在家重度身心障碍者居室整备事业
在县,为了改善在家的重度身心障碍者的日常生活环境,补助了整备残疾人专用卧室等所需的资金。
补助的金额是根据包括居室整备的规模和包括申请者在内的家庭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最高补助金额是130万日元。)
资格(对象)
- 残疾人士手册1、2级或疗养手册A的所有者
- 年龄在18岁以上(15岁以上未满18岁需要协商)
- 日常生活中需要经常护理的人
申请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 申请者必须是住在县内的残疾人(上述)或与该人同居的人。
- 上一年度所得税额在287500日元以下的家庭。
- 工程总面积不到50平方米。(包括辅助对象外工程。)
- 以前在同一栋建筑物没有得到这个补助。
- 没有签订工程合同和开工。(在决定交付补助前签订工程合同及动工的情况下,不属于补助对象。)
准备的东西
※报价单请按照以下链接的记载例填写。
报价单记载例(PDF:878KB)
作为对象的经费
专用卧室、浴室、厕所、玄关、卫生间、厨房、天花板行驶升降机
(※玄关外的工程不属于对象。)
坐便器、浴池、淋浴设备、热水器、净化槽、厨房套装、其他设备(扶手等)
(※楼梯升降机不属于对象。)
注意事项
- 该项目仅限于对残疾人专用卧室、浴室、厕所等进行改建或扩建时。(新建不适用。)
- 工程基准额在5万日元以下的情况下不在对象内。
- 如果是市町的看护保险和住宅改修补助的对象的话,需要先利用那边的制度。(可合用)
- 因为不能多次适用于同一栋建筑物,所以计划的时候请充分讨论。
- 工程合同和开工是在县政府决定交付补助金之后。事前签约开工的情况下,不能交付补助金,请注意。
申请流程
从咨询到工程合同及开工、补助金交付的流程如下。
到居室整备补助金交付为止的流程(PDF:207KB)
纲要
居室整备补助金交付纲要(word:166KB)
相关机构的链接
残疾人福利课“住宅的确保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