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653更新日期:2024年2月28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山梨县补助住在县内的身心障碍者使用的汽车(本人驾驶及家族驾驶)的燃料费的一部分。
补助对象期间是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所需的文件请从这个网页下载,或者在峡谷南保健福利事务所、政府机关、社会福利协议会、峡谷圈域咨询支援中心的各窗口领取。
另外,请求需要收据(有请求者的姓名、销售店的印章)或支付证明书。
详情请参阅
租赁汽车的身心障碍者汽车燃料费补助要领样式(PDF:112KB)
山梨县身心障碍者汽车燃料费补助金请求指南(租赁汽车篇)(PDF:328KB)
请看。
“接受2023年度的汽车税或轻型汽车税减免的人,或者在年度中途符合减免条件,从2024年开始可以享受轻型汽车减免的人,或者“利用租赁汽车规定为助成对象车辆的汽车的人”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身心障碍者或与该身心障碍者生活在一起的人”。
减免对象的车,山梨县的车牌号以外,不属于补助对象。
助成对象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但是,在期间中途成为新的减免对象的情况下,从成为该对象之日所属的月的下一个月的1日到12月31日。租赁车辆的话,从满足条件之日开始。
助成对象量:一个月50升
补助额:每升汽油40日元,轻油18日元
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5日(周五)至2023年2月9日(周五)9点-17点(除外12点~13点) ※2月9日(星期五)17点是最后期限。
1.邮寄受理
只接受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到2024年2月9日(星期五)的有邮戳的商品,但是邮费不足的情况下不能领取。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也不能受理,请一并谅解。
2.自备接待处
负责人可能不在,请事先预约后再来厅。
(电话:0556-22-8145)
〒400-0601南巨摩郡富士川町鳅泽771-2南巨摩合同厅舍1楼
山梨县峡谷南保健福祉事务所福祉课福祉担当
在受理期间内没有办理手续的情况下,不能支付补助金。请注意。
请求所需的样式等,请从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