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14619更新日期:2024年4月17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项目为了推进面临原油价格等高涨的经营者的能源成本削减,将补助经营者实施的节能设备、引进可再生能源设备所需的一部分经费。
在申请本补助金的发放日时,满足山梨县内进行事业的事务所等所有必要条件的事务所
关于补助对象事业所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6页。
补助率:3分之2以内(医疗机构等)
补助率:四分之三以内(福利设施等)
补助额:
但是,太阳能利用设备的话,下限金额是250000日元。
关于补助率等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8页。
关于补助对象设备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9页到15页。
关于补助对象经费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15页、16页。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到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当天邮戳有效)
提交处: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事务局
(〒400-003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二丁目16番4号丸荣大厦4楼
(注1)请务必用简易挂号信、信包等能追踪邮件的方法邮寄(背面请务必填写寄信人的住址和姓名)。直接带来也不能受理。
(注2)必要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无法受理,请确认检查清单后再申请。
申请手续等的详细,请看补助金申请要领的20页。
补助对象期间,原则上从接受补助金交付决定之日起最长到2025年2月10日为止。
在辅助对象期间开始(合同、订购)项目,在设备的交货、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的支付等辅助对象设备设置所需的手续全部完成后,在项目完成后的1个月以内(但是,最长到2025年2月10日为止)报告事业的实际成果有。
另外,在补助金交付决定之前开始事业的话,在补助金交付决定之前需要事先提交开始申请(样式第5号)。另外,即使提交了事前的着手申请,2023年12月18日以后着手的事业也成为对象。但是,事前着手申请并不是保证补助金的通过。
申请时,请使用申请要领样式集。
关于申请方法等的咨询处
节能再能源设备引进加速化事业费补助金事务局
受理时间:9点~17点(除周六、节假日、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外)
电话:055-242-6260
传真号码:055-242-626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