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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65341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县土整备部为了使承包施工合理化,制定了“提交施工体制台帐时使用的检查清单的运用”,适用于2015年4月1日以后签约的工程。
本次,在建设业法实施令(1956年政令第273号)中,提高特定建设业的许可及监理技术人员配置的承包金额和监理技术人员等需要专职的承包金额等,并重新修改技术鉴定制度的“修改建设业法实施令的一部分的政令(2022年)政令第353号)”公布。
受此影响,县土整备部对“施工体制台帐(复印件)提交时检查表”等进行了修改,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时签约的工程以及2023年1月1日以后签约的工程,请协助。
※ 这次的修改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不管承包合同的时间如何,当天以后所有的工程都将适用修改后的金额要件。关于详细,请咨询各工程的监督员。
○提交施工体制台帐(复印件)等时的检查表
・【附页-1、施工体制台帐(复印件)提交时的检查表】(※变更)
・【附页-2、承包合同书记载事项的检查表】
・【附页-3、再承包通知书的检查清单(原承包单位确认用)】(※变更)
・【附页-4、建设工程从业者相关事项(作业人员名册等记载事项)的检查表】
・【附页ー5、特定专业工程的协议内容检查表(原承包单位确认用)】(※变更)
提交施工体制台帐时使用的检查清单的运用(PDF:10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