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7767更新日期:2023年6月2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人事委员会是指

 设置目的等

山梨县人事委员会为了确保地方公共团体的人事行政的公正运营,作为独立中立的专业机构,根据地方公务员法第7条第1项的规定,于1951年6月6日设立,在确保人事行政的效率处理和公正的同时,也确保了职员的工作条件等的利益为了维护,执行了各种各样的职务。

 权限

人事委员会有以下3个权限。

 组织

委员

人事委员会是由3名委员组成的合议制机关,该委员在得到议会同意后由知事选任,其任期为4年,是非专职人员。 

役名 姓名 任期 摘要
委员长 细谷宪二 R2年7月27日~R6年7月26日(第一期) 公司董事
委员(委员长职务代理人) 中岛琢雄 R4年1月9日~R8年1月8日(第2期) 医生
委员 信田惠三 R2年7月13日~R6年7月12日(第2期) 律师

事务局

人事委员会设有事务局,事务局长以下的职员辅助人事委员会的事务处理。

事务局组织图

分管事项

担当 分管事项

任用审查担当

电话055(223)1821

FAX 055(223)1819

  • 山梨县职员录用考试的实施
  • 山梨县职员录用候选人的选拔
  • 升职候选人的选拔
  • 临时职员的任用管理
  • 人事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 关于职员的措施要求的审查
  • 关于职员不服申诉的审查
  • 职员投诉咨询 
  • 职员团体登记 

负责工资

电话055(223)1822

FAX 055(223)1819

  • 工资制度的研究
  • 关于工资等的报告及劝告
  • 支付工资的监理
  • 职员的工作条件
  • 劳动基准监督机关行使职权

 

关于这一页的咨询处

山梨县人事委员会事务局 
地址:〒400-8501甲府市丸之内1-6-1
电话:055(223)1820传真号码:055(22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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