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40426更新日期:2016年8月23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制定了招待客人的无赖观光振兴条例。
关于招待客人的无山观光振兴条例,从2011年4月开始在“款待之山观光振兴条例讨论委员会”上进行了讨论,经过2011年11月在议会上的决议,于2011年12月22日公布,当天开始实施。
通过县民全体参加推进基于对地区的骄傲和留恋的招待,让游客感到安乐和感动,推进想再次访问的魅力某个地区的建设等,谋求县的观光的振兴,从而使观光产业作为县的骨干产业发展和充满活力的地区社会的实现做出贡献为目的。
(条例第1条)
站在旅行者的立场上,通过以下行为来接待旅行者。
(条例第2条)
关于旅游的振兴,县民等加深对地区的理解和关心,怀着自豪感和留恋,实践款待是很重要的。
旅游的振兴,县民、观光事业者、观光相关团体、市町村及县相互合作推进。
旅游的振兴是与各种各样的产业相关联的,对于县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认识推进
以培养人才很重要的认识来推进旅游的振兴
为了实现持续性的观光振兴,在良好的自然环境、景观、文化资产等的保存和保全是很重要的。
旅游的振兴,通过推进UD等,考虑到所有游客都能经常安全、舒适地旅行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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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待之山观光振兴条例概要 |
款待之山观光振兴条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