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60408更新日期:2024年3月15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条例》及《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条例实施规则》,县内使用一定量以上能源的经营者们,有义务制作《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等,并提交给知事。(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则第4条)
※关于2024年度(2024年度)提交的样式等,预定在2024年度4月中刊登,
对于对应的经营者们来说,请使用新刊登的样式来对应
拜托了。(2024年3月21日)
该制度的对象经营者有以下两种。
符合特定经营者时,必须参加该制度。
特定经营者是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经营者。(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则第4条)
不属于特定经营者的县内经营者,可以作为试经营者制作排出抑制计划书,并提交给知事。(条例11条第3款)
近年来,由于社会对脱碳的要求,中小企业等也增加了寻求脱碳的机会。
(详细请参阅以下刊载的《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等制作指南》)
期待县内经营者们的积极参加。
※往年,提交排出抑制计划书时实施的参加者不需要提交“宣誓书”。
另外,关于本县颁发的“挑战经营者证”,希望从2023年(2023年)开始
因为只发给经营者,如果希望的话请提出申请。
参加本制度的经营者,请提交关于3年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泄削减目标和达成目标的具体措施的《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并报告计划提出的下一年度以后,计划期间3年的该计划的实施状况等需要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抑制计划实施状况报告书”。
例如,关于2023年度(2023年度)提交了“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的经营者,关于2023年度(2023年度)的实施状况,在2024年度(2024年度),关于2024年度(2024年度)的取组状况,2025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2025年度),需要分别提交《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实施状况报告书》。
关于本制度的提交格式及参考资料,如下所示。
另外,根据2023年3月30日的《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条例实施规则》的修改,提交方式进行了修改。文件的制作和提交时,如下所示,请注意。
※现在登载的样式是2023年(2023年)提交用的样式。
关于2024年度(2024年度)提交的格式,因为预定在2024年4月以后刊登,所以
请再稍等一会儿。
【新样式】
①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第1号样式(Excel:85KB))
②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实施状况报告书(第2号样式(Excel:96KB))
③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等制作指南(指南(PDF:6046KB))
旧样式
④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第1号样式(Excel:50KB))
⑤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实施状况报告书(第2号样式(Excel:49KB))
⑥温室效应气体排出抑制计划书等制作指南(指南(PDF:1005KB))
提交方式如下。
2023年(2023年)以后,新计划期间开始的经营者,
需要提交新格式的计划书。
过去以旧格式提交计划书的情况下,计划期间实施状况报告书的提交是旧格式的
因为要提交,所以请您谅解。
(实绩报告书是根据旧格式的计划提交的)
○从去年以前开始就参加本制度的经营者们
计划期间 | 提交方式 |
2020(令和2)~2022(令和4) | ①以及⑤ |
2020(令和3)~2023(令和5) | ⑤ |
2022(令和4)~2024(令和6) | ⑤ |
○从应届开始新参加本制度的经营者们
计划期间 | 提交方式 |
2023(令和5)~2025(令和6) | ① |
在2023年度提交的计划书、实施状况报告书(2021年度业绩)中,请使用以下系数一览表中一年度购买电气的零售商的排放系数。
〇环境省《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计算、报告、公布制度》中的“各电气经营者排放系数一览表”
(https://ghg-santeikohyo.env.go.jp/calc)
掌握的LP气体使用量单位为立方米时,在填写二氧化碳排放量表时,必须将单位设为吨(t)。
请向LP燃气供应公司确认换算系数并换算,系数不明时,请使用下表进行换算。
丙烷 | 1m3=(1/502)t |
布丹 | 1m3=(1/355)t |
丙烷的混合 | 1m3=(1/458)t |
出处:“丙烷、丁烷、LP气体CO2排放原单位相关指南”(日本LP气体协会)
根据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条例及实施规则,公布经营者提出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抑制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2023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23年度~令和7年度)
2022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22年度~令和6年度)
2021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21年度~令和5年度)
2020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20年度~令和4年度)
2019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19年度~令和3年度)
2018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18年度~令和2年度)
2017年度计划书提交部分(计划期间:2017年度~令和元年)
请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
【提交期限】
计划书:计划期间第一年的7月末日
报告书:计划期间各年度下一年度的7月末日
【提交处】
〒400-8501/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丁目6番1号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企划·全球变暖对策担当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FAX:055-22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