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26677更新日期:2017年2月1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出租车仪表装置检查的处理
请在有效期内接受计程表装置检查。
- 经过一定期间的出租车计量器需要都道府县知事的装置检查。
- 过了检定有效期就不能使用计程表了。因此,请在有效期内接受装置检查。
- 计程表装置检查的有效期为1年。请用贴在车辆上的标签等上确认有效期限。
- 接受检定的时候,请事先和申报修理经营者商量。
废弃计程表时请联系我。
- 山梨县计量检定所决定发送受检指南(为了在有效期内实施装置检查),得到事业所的协助,正在进行出租车仪表的台账整备。
- 废弃计程表时,请联系本所。届时在本所确认车辆编号、制造商名、型号、有效期限等。
有关法令
- 计量法第16条(使用限制)
没有带装置检查印章等的计程表和过了有效期的出租车计量器,不能用于交易证明(营业)。
- 计量法第75条(装置检查)
在装置检查合格的车辆等装置用计量器上附有装置检查印章等。
- 计量法施行令第21条(装置检查印章的有效期)
计程表规定了有效期(1年)。
- 计量法第172条(惩罚规则)
违反该法第16条的情况下,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