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籍调查事业
事业的目的
地籍调查事业是根据1951年制定的国土调查法,为了有助于国土的开发、保全以及高度利用,以科学且综合性的调查,明确地籍为目的进行的,本县从1957年开始实施。
国土调查的分类(根据:国土调查法、所管国土交通省)
地籍调查的内容
事业主体
业务内容
- 事前准备:计划制定、相关机构联络调整、居民说明会的召开等
- 一笔地调查: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对所有者、地号、地眼、边界的调查
- 地籍测量:设置图根点,测量调查地区的位置,测量各笔的面积
- 成果认证:制作地图(地积图)及帐本(地籍簿),在居民阅览后,获得知事的认证、国家的承认
- 向登记所发送(登记所修改登记簿,作为不动产登记法第14条地图备付)
辅助内容
国土交通省・地籍调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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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省地籍调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