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110601更新日期:2024年4月16日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本补助金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基于山梨县全球变暖对策实行计划(2023年3月修订)的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削减目标,促进电动汽车等(EV、PHV)以及充电设备的导入。
(1)辅助对象
成为在县内拥有居民登记的个人或在县内拥有事业所的经营者,或者对这些使用者进行电动汽车等租赁的经营者。
(2)事业种类
辅助对象事业概要如下。
关于详细,请务必确认纲要及QA(随时更新预定)。
内容 |
①对引进与再能源设备连接进行充电的电动汽车等以及作为其附带设备的普通充放电设备等进行补助。 ②作为路径充电和目的充电设备连接与再能源设备连接进行充电的快速充电器的导入进行辅助。 【主要条件】 ・①以及2,需要与能够提供设想年消费量的再能源设备进行连接。设备容量不足或与再能源设备没有连接的情况下,需要从再能源电力证书或再能源电力菜单中进行电力供应。 ・未与国家的CEV补助金并用 ・纳车、充电器等的工程及支付将在2025年2月末之前完成,预计3月10日之前完成实际成果报告。(期限晚了的情况下,不能交付补助金。) |
辅助对象设备辅助率 |
○电动汽车 ・电动汽车等蓄电容量(kWh)×1/2×4万日元 ・经济产业省的CEV补助金的各个品种的补助金交付额是上限,请确认链接处的pdf。(一家公司)链接到下一代汽车振兴中心的主页。) ○普通充电设备及V2H充放电设备 ・作为本补助金购买的电动汽车附带设备引进的普通充电设备或引进V2H充放电设备所需的经费 ・必要经费的1/2(上限额15万日元) ・对象普通充电器机型及V2H充放电设备机型为经济产业省CEV补助金的对象机型,请确认链接地址的pdf。 ※关于本设备,需要用本补助金和电动汽车一起引进。 |
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不在对象内。
补助金的金额产生不足千日元的尾数时,将其金额舍去。
补助金交付决定日之前进行的相关经费及已支出经费不在补助对象内。
山梨县电动汽车等引进支援事业费补助金交付纲要(PDF:97KB)
山梨县电动汽车等引进支援事业费补助金实施要领(PDF:219KB)
▶使用状况报告书(格式第5号及附件样式)(word:32KB)
山梨县电动汽车等引进支援事业费补助金Q&A(PDF:107KB)
使用补助金的时候,请一定要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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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县甲府市丸之内1-6-1
山梨县环境能源部环境能源政策课企划·地球温暖化对策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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