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ID:5454更新日期: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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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第5条,知事以山梨县的民有林为对象,针对县内的3个森林计划区(富士川上游、富士川中流、山梨东部),每5年制定一次10年的计划。
森林计划区名 |
富士川上游 |
富士川中流 |
山梨东部 |
---|---|---|---|
区域 |
甲府市、韮崎市、南阿尔卑斯市、北杜市、甲斐市、中央市、山梨市、笛吹市、甲州市 (昭和町没有地区森林计划对象森林) |
西八代郡(市川三乡町)、南巨摩郡(早川町、身延町、南部町、富士川町) |
富士吉田市、都留市、大月市、上野原市、南都留郡(道志村、西桂町、忍野村、山中湖村、鸣泽村、富士河口湖町)、北都留郡(小菅村、丹波山村) |
计划建立年度 |
2021年度 |
2019年度 |
2023年度 |
计划期间 |
2022年4月1日~令和14年3月31日 |
2020年4月1日~令和12年3月31日 |
2024年4月1日~令和16年3月31日 |
对象面积(ha) |
147,060 |
88,436 |
107,355 |
各森林计划区的计划书可以在各林务环境事务所、森林整备课、县民信息中心阅览。
计划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34年3月31日